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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推动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日前,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宿迁市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活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个体工商户期待和诉求为导向,推出了29条具体措施。
据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宿迁市目前有存量个体工商户66.51万户,居江苏省第六、苏北第二,占宿迁市市场主体总量的78%。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自10月23日起实施,包含4个方面29条措施,从方方面面增强宿迁66.51万户个体工商户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宿迁将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审批,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全场景公益免费代办服务;加快建设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平台“户跃迁”,实现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一键直达”;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7类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完善歇业制度配套税收、社保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深化“个转企”改革欧陆平台,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宿迁将持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部分个体工商户享受免征增值税等一揽子优惠;对不动产在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之间转移的,免征契税;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给予补贴;对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体系认证。
围绕支持个体工商户做优做强,宿迁将采取4项措施欧陆平台,包括创新个体工商户“活跃贷”金融服务,推进“一企一码、‘码’上能贷”应用,安排最高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工商代办,推广“秒批秒贷”“随用随借”金融产品;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其参与政府采购;通过多种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宿迁将把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扶持资金纳入宿迁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统筹保障范围;提供各类标准免费查询服务;简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立案手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权益的保护力度;实施数字化分型分类培育,采取个性化、差异化帮扶,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小店,并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经济形态。(记者 周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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